日前,瑞典政府再次延长限制入境政策至2020年12月22日,限制范围不变。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入境瑞典:
一、持瑞典或持欧洲经济区成员国长期居留许可,或持上述国家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D类瑞典签证人员。上述人员以及瑞典公民和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,包括配偶、同居伴侣和子女(需持有亲属关系证明,并提前办理签证)。
二、持瑞典学习居留许可人员(无论是否为首次获得,无论是否在瑞典居住过均可)。
三、高技能从业人员(是否符合该项条件由入境时机场边境警察现场判断)。
四、定居在澳大利亚、格鲁吉亚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新西兰、卢旺达、韩国、泰国、突尼斯、乌拉圭的中国籍居民。
瑞典警方强调,瑞典边境警察拥有外国人能否入境的最终决定和解释权,瑞典警察局不会提前批准入境许可,也不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回答个案咨询。所有入境决定将在入境时根据当事人所持材料现场决定。
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发展中,驻瑞典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尽量减少国际旅行。如确需来瑞,请务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,同在瑞家属、就读学校或雇主确认,做足准备,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滞留或遣返。
瑞典警方电话:11414(中国手机拨打0046-771141400)